我中心认定为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

来源: 作者: 日期:2012/6/13 14:50:24 阅读:2302


          根据《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长沙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评选和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长办通知〔2005〕12号)精神,按照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动态管理的要求,长沙市文明办组织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政法委(市综治办)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安监局、市计生委、市食安办、市环保局等单位对2005年的长沙市文明社区、文明标兵单位、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核,对2006-2010年度的长沙市文明社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标兵单位、文明单位、创建文明行业(系统)工作先进单位的单位进行了复查。我中心通过审查,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,继续认定为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!